愛因斯坦說過:一我的的價值,應當看他貢獻什麼,而不該當看他取得了什麼。程序員
今天第一天入駐博客園,打算在之後的程序員生涯中可以多寫點東西,把那些業餘的用來消磨的時間花在探究技術和寫做上。爲何引用愛因斯坦的話,由於想着寫博客的目的除了興趣以外,是爲了可以幫助到同是技術愛好者的其餘人。我屬於程序員中那種自己就比較喜歡技術的,程序員是一種職業,爲了生存不少人走上了這條路,並非全部程序員都喜歡技術,熱衷代碼。可是我一直以來都致力於作本身喜歡和感興趣的事情,不喜歡的事再輕鬆,我也會毫興趣;喜歡的事即便很累,作起來卻可以充滿幹勁。試想一下,若是人生幾十年裏天天作着本身不喜歡和毫無興趣的事情,那該是多麼的無聊,想一想就要瘋掉。上班一族天天朝九晚五(固然不少還會加班),若是天天都是作着讓本身無比厭煩的事情,那確定很煎熬。人生很長,人生也很短,與其在勉強的事情上將就,倒不如寧缺毋濫,去追尋本身喜歡的東西,作本身感興趣和有意義的事情,爲了心中所願,即便遍體鱗傷又何妨?相信我,那樣的生活確定比你如今的樣子更精彩!數組
好了,雞湯喝完了,來談談我寫博客的一些初步規劃吧:對象
- 首先,毫不寫濫竽充數的文章!網上的博客多如牛毛,技術界也有一批專門來佔篇幅的所謂博主。正是由於不想寫一些毫無用處浪費讀者眼球的文章,我選擇在入職了近兩年之後才進軍博客圈。不是說入職兩年,作了兩年的實戰項目開發,技術就有多厲害,相反,在實踐的過程當中反而發現了不少不足,感覺到了本身的眇小與無知,技術的世界博大精深,沒人敢妄自尊大。而是在實踐過程當中,真正作過項目,用過某些技術去實現功能和效果,纔不會紙上談兵,至少對本身有一個清晰的認識,知道哪些本身尚未掌握,對於本身不知道或者不肯定的事情,毫不妄自猜想和定義,去誤導讀者。實踐經驗告訴我,技術上永遠不要只停留在思想層面,沒有實踐過就不要妄自猜想,由於這樣每每就是錯的。技術界有一條不變的法則:實踐是檢驗技術的惟一標準。計算機不必定就按照人的想法去作事,親測方能出結果。若是個人博客中有一些文章,您看了以爲徹底是浪費時間沒有一點做用,沒有能解決主要提到的問題,沒能給您一些很好的啓發,能夠留言,我會盡快修改或刪除這樣的博客。
- 拓展新知,不作教條式講解。若是有人問,JS一階數組如何去重,我就告訴你Array.from(new Set(arr)),你複製粘貼就拿去用了,學到了什麼?Array.from是什麼東西,Set又是什麼?可能下次仍是不會,單純地靠記住拼寫去寫代碼太難了。我認爲,除了給出方法,還應該解釋原理,並作適當拓展,觸類旁通。好比上面提到的數組去重,要知道Array.from是Array對象的靜態方法f,Set是具備惟一性元素集合的特殊對象,爲何能用Set去重,爲何用Array.from(),還有哪些方法能夠去重等等問題。不只學到去重,還學到了相關的不少東西,這才叫有新知,有啓發和收穫。
- 精簡代碼。毫不多寫一行代碼,用最簡單高效的方式去實現功能,是一種追求。三最,即"最簡、最快、最高效"。爲何你們都能作的事也能有作得好的和作得通常的,由於不一樣人作事的方式和習慣不一樣。把事情作完和把事情作好有很大的區別,爲何企業績效有OGA等級之分,不一樣的習慣成就不一樣的人,嘗試把事情作好不只僅是作完,是成功的必經之路。這也是我所追求的。
- 要麼不作,要麼就作到最好。這一點不必定能達到,至少是一種追求。對待技術也同樣,不要不少技術都瞭解,可是稍微詳細點就不會。作技術切記不能空中樓閣。我認識一個技術很出色的前輩說過這樣一句話:若是一個技術你學得只知其一;不知其二,等於白學。要作就好作好,否則就乾脆不作。這要求咱們要有毅力和原則,毫不輕言放棄,由於放棄和半途而廢是同樣的,都是失敗!
以上說的幾點,是個人自我要求,若是有哪些作得不到位,請積極留言交流,技術的世界博大精深,同是技術之洋的小船,惟有始終如一,堅決走下去,方能有朝一日撥開雲霧見青天。願你我共勉!開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