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SObject類瞭解

今天看一本書,偶然間看到關於繼承的那一章。上面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:在OC中,允許定義自己的根類,但通常不這麼做,而是希望利用現有的類。因此,我們所定義的類都是屬於NSObject根類的派生類。 看到這裏,肯定有人說,這不都是廢話嗎?大家都知道啊!可是,我就想,既然蘋果允許自己定義根類,那麼怎麼定義呢?我嘗試用xcode進行定義一個不繼承自任何類的基類,並沒有成功。subclass那一欄必須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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