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常量與變量

標識符 能夠由數字字母下劃線或$組合,不能以數字開頭 區分大小寫 不能是java關鍵字和保留字 命名最好能反映出其做用 關鍵字 保留字:保留不用,將來可能會用 變量 變量三個元素:類型、名、值 變量名命名規則:知足標識符規則,駝峯命名法,見名知意,長度無限制 類的命名規則:知足Pascal命名規範(組成類名的單詞的首字母老是要大寫的) 數據類型 引用數據類型:類,接口,數組 基本數據類型:--數值
相關文章
相關標籤/搜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