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一切都是對象

2.1 用引用操縱對象

String s s只是一個引用,而不是對象。java

2.2必須由你建立全部的對象

new 關鍵字編碼

2.2.1存儲到什麼地方

  • 寄存器
  • 堆棧(存儲引用)
  • 堆(存儲對象)
  • 常量存儲(ROM 常量)
  • 非RAM存儲

2.2.2 特例:基本類型

boolean-Boolean.net

char(16)-Character設計

byte(8)-Byte對象

short(16) - Shortci

int(32)- Integer作用域

long(64)- Long文檔

float(32)- Floatget

double(64)- Doubleit

BigDecimal 和 BigInteger

2.3 永遠不須要銷燬對象

2.3.1 做用域

java是一種自由格式的語言,做用域裏面定義的變量只可用於做用域結束以前。

2.3.2 對象的做用域

2.4 建立新的數據類型:類

2.4.1 字段和方法

2.5 方法、參數和返回值

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一般簡單的概括爲 向對象發送消息。

2.5.1 參數列表

傳遞的實際上就是引用 若是返回類型是void ,則方法裏面的return 表示退出方法。

2.6 構建一個java程序

2.6.1 名字可見性

包名,必須小寫。

2.6.2 運行其餘構件

import 導入包

2.6.3 static 關鍵字

爲特定域分配單一的存儲空間,即便沒有建立對象,也可以調用這個方法。 類數據,類方法

2.7 你的第一個java程序

2.8 註釋和嵌入式文檔

// /*/ / * */

2.8.4 一些標籤示例

@see @link @docRoot @inheritDoc @version @author @since @param @return @throws @deprecated

2.9 編碼風格

類名的首字母大寫,方法、字段、對象的引用名稱,只是第一個字母小寫,駝峯風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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