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端入門21-JavaScript的ES6新特性

聲明

本篇內容所有摘自阮一峯的:ECMAScript 6 入門javascript

阮一峯的這本書,我我的以爲寫得挺好的,無論是描述方面,仍是例子,都講得挺通俗易懂,每一個新特性基本都還會跟 ES5 舊標準作比較,說明爲何會有這個新特性,這更於理解。html

因此,後續不會再寫個關於 ES6 系列的文章了,就在這篇裏大概的列舉一下,大致清楚都有哪些新特性就行了,之後須要用時再去翻一翻阮一峯的書。前端

正文-ES6新特性

ES6 新標準規範相比於 ES5 舊標準規範中,無非就三個方面的改動:新增、更新、廢棄。java

因爲更新和廢棄須要考慮到兼容性問題,因此這兩方面的內容應該並很少,那麼大部分基本都是新增的特性。對於新增的特性來講,大致上也還能夠再分兩類:徹底新增的特性和基於舊標準擴展的特性。程序員

下面就大概來過一下,ES6 中新增的特性。es6

Symbol

這是新增的一種原始數據類型,ES5 中原始類型有 5 種,在 ES6 中新引入了一種後,如今就是有 6 種原始數據類型了:Number、String、Boolean、null、undefined、Symbol編程

這個單詞中文直譯是:符號、標誌等,但好像並無在書中有這種叫法,書中都是直接使用 Symbol 來描述,可能中文翻譯不可以很好的表示出這種原始數據類型的含義吧。數組

背景

之因此新增了這種原始數據類型,是爲了解決:瀏覽器

ES5 的對象屬性名都是字符串,這容易形成屬性名的衝突。好比,你使用了一個他人提供的對象,但又想爲這個對象添加新的方法(mixin 模式),新方法的名字就有可能與現有方法產生衝突。若是有一種機制,保證每一個屬性的名字都是獨一無二的就行了,這樣就從根本上防止屬性名的衝突。這就是 ES6 引入Symbol的緣由。數據結構

基礎用法

var s1 = Symbol('s1'); //參數只是用來描述當前 s1 變量,跟其餘 Symbol 數據類型的變量相區分,在調用 toString 或 typeOf 時會輸出當前數據類型跟描述信息

//第一種
var o = {};
o[s1] = "dasu";

//第二種
var o = {
    [s1]: "dasu"
};

//第三種
var o = {}
Object.defineProperty(o, s1, {value: "dasu"});

給一個對象定義一個屬性名用 Symbol 數據類型來表述的方法有上述三種,若是使用 o.s1 = "dasu" 這種方式,是給 o 對象定義了一個屬性名爲 s1 且數據類型爲字符串的屬性,字符串就存在相等與否的場景。而使用上述三種方式,是給對象定義了一個屬性名爲 s1 但數據類型爲 Symbol 的屬性,若是後期又定義了另外一個屬性名爲 s1 的 Symbol 原始值的屬性,並不會覆蓋以前定義的屬性。

其餘內容,包括關於 Symbol 屬性的遍歷、Symbol 自帶的方法、Symbol 應用場景等見:Symbol

塊做用域 let 和 const

背景

ES5 中變量的做用域只分全局做用域和函數內做用域,且全局變量本質上是全局對象的屬性,書中是這麼評價的:

頂層對象的屬性與全局變量掛鉤,被認爲是 JavaScript 語言最大的設計敗筆之一。這樣的設計帶來了幾個很大的問題,首先是無法在編譯時就報出變量未聲明的錯誤,只有運行時才能知道(由於全局變量多是頂層對象的屬性創造的,而屬性的創造是動態的);其次,程序員很容易不知不覺地就建立了全局變量(好比打字出錯);最後,頂層對象的屬性是處處能夠讀寫的,這很是不利於模塊化編程。另外一方面,window對象有實體含義,指的是瀏覽器的窗口對象,頂層對象是一個有實體含義的對象,也是不合適的。

爲了解決這些問題,ES6 中新增了塊級做用域的變量,經過關鍵字:let 和 const 聲明的變量,做用域是塊級做用域,同時,這些變量不屬於頂層對象的屬性。

const 定義的變量是常量,除此外,這個變量跟用 let 定義的變量沒有其餘方面的區別了。而經過 let 和 const 定義的變量行爲、做用域相似於 Java 語言中定義的變量行爲。

換句話說,let 和 const 定義的變量已經不包含 var 定義的變量的各類特性行爲了,好比:沒有變量的聲明提早特性、存在暫時性死區(在定義以前不能使用,只能在定義變量位置以後使用)、不容許重複聲明、做用域只有塊級做用域等。

更多的參考:let 和 const 命令

Module 模塊機制

背景

ES5 中並無模塊機制,常見的方式是:前端裏經過 <script> 加載各類不一樣的 js 文件代碼,在 js 文件代碼內部中提供一些全局變量或全局函數供其餘 <script> 使用。

說白了,就是不一樣 js 文件經過全局對象做爲通訊的橋樑來相互訪問。而爲了解決不一樣 js 文件共享全局對象形成的變量衝突問題,一般做爲模塊的 js 裏的代碼都會放在一個當即執行的函數內。

而 ES6 中,引入了模塊的機制。

基本使用

當在 HTML 文檔中,經過指定 <script> 標籤的 type 屬性爲 module 時,如:

<script type="module" src="./foo.js"></script>

瀏覽器會按照模塊的處理方式來加載這份 js 文件,與模塊腳本的處理方式與正常 js 腳本文件處理方式最不一樣的地方在於,模塊內的代碼都是在模塊做用域中執行,也就是在模塊 js 文件中的全局變量這些並不會被添加到全局對象的屬性中,其餘 js 文件沒法訪問。

那麼,其餘 js 文件如何使用這份模塊 js 文件呢?

有三點要求:

  1. 模塊 js 文件內,須要經過 export 聲明該模塊對外開放的接口
  2. 當前 js 文件內,須要經過 import 來引入模塊對外開放的接口,想使用哪些接口,就須要引入哪些
  3. 當前 js 也必須是模塊腳本文件,即 type=module 才行

import 命令和 export 命令是模塊機制的關鍵,但只兩個命令只能在 type=module 的 js 文件內生效,若是某個 js 文件聲明瞭 type=text/javascript,而後代碼裏又使用到 import 或 export,那麼運行期間會報錯。

  • 對外提供功能的模塊
//module.js
//...
//以上省略模塊內部功能代碼

//通常對外的接口可放在文件底部,方便盡收眼底
//第一種:
export var name = "dasu";
export function getName() {return "dasuAndroidTv"};

//第二種:
var name = "dasu"
var getName = function() {return "dasuAndroidTv"};
export {name, getName}
  • 使用其餘模塊功能的當前腳本
//第一種:from後跟js的相對路徑或絕對路徑
import {name, getName} from 'module.js'

//第二種:
import * as Module from 'module.js'
//使用
Module.name;
Module.getName();
//...

最後,記住,模塊腳本文件中,自動以嚴格模式運行,限制也不少,更多用法、細節說明參考:

module 的語法

module 的加載實現

變量解構

ES6 容許按照必定模式,從數組和對象中提取值,對變量進行賦值,這被稱爲解構(Destructuring)。

之前,爲變量賦值,只能直接指定值。

var a = 1;
var b = 2;
var c = 3;

ES6 容許寫成下面這樣。

var [a, b, c] = [1, 2, 3];

上面代碼表示,能夠從數組中提取值,按照對應位置,對變量賦值。

本質上,這種寫法屬於「模式匹配」,只要等號兩邊的模式相同,左邊的變量就會被賦予對應的值。

這種特性能夠帶來不少便捷:

  • 函數能夠返回多個值
// 返回一個數組
function example() {
  return [1, 2, 3];
}
let [a, b, c] = example();

// 返回一個對象
function example() {
  return {
    foo: 1,
    bar: 2
  };
}
let { foo, bar } = example();
  • 對象取值時很方便
//解析服務端返回的數據對象,提取其中的各字段值
var o = {
    code: 1,
    msg: "success",
    content: {...}
};

var {code, msg, content} = o;

解構時,還能夠設置默認值,更多用法,參考:變量的解構賦值

字符串的擴展

ES6 中對字符串的處理擴展了不少新特性,讓字符串的處理更增強大,下面看一個很強大的特性:

模板字符串

傳統的 JavaScript 語言,輸出模板一般是這樣寫的(下面使用了 jQuery 的方法)。

$('#result').append(
  'There are <b>' + basket.count + '</b> ' +
  'items in your basket, ' +
  '<em>' + basket.onSale +
  '</em> are on sale!'
);

上面這種寫法至關繁瑣不方便,ES6 引入了模板字符串解決這個問題。

$('#result').append(`
  There are <b>${basket.count}</b> items
   in your basket, <em>${basket.onSale}</em>
  are on sale!
`);

模板字符串(template string)是加強版的字符串,用反引號(`)標識。它能夠看成普通字符串使用,也能夠用來定義多行字符串,或者在字符串中嵌入變量。

更多字符串擴展的特性介紹參見:字符串的擴展

函數的擴展

ES6 中,對於函數的處理也增長了不少新特性,讓函數變得更強大。

參數默認值

ES6 以前,不能直接爲函數的參數指定默認值,只能採用變通的方法。

function log(x, y) {
    x = x || 'dasu';
    y = y || 'Android';
    console.log(x, y);
}

ES6 容許爲函數的參數設置默認值,即直接寫在參數定義的後面。

function log(x="dasu", y="Android") {
    console.log(x, y);
}

固然,參數默認值還有更多細節,好比默認參數的做用域是單獨的、有默認參數值的函數 length 屬性含義會變化等等。

剩餘參數 reset

ES6 引入 rest 參數(形式爲...變量名),用於獲取函數的多餘參數,這樣就不須要使用arguments對象了。rest 參數搭配的變量是一個數組,該變量將多餘的參數放入數組中。

function add(...values) {
  let sum = 0;

  for (var val of values) {
    sum += val;
  }

  return sum;
}

add(2, 5, 3) // 10

箭頭函數

ES6 容許使用「箭頭」(=>)定義函數。

var f = v => v;

// 等同於
var f = function (v) {
  return v;
};

箭頭前面是參數,後面的函數體,若是超過 1 個參數,那麼用圓括號將多個參數圈起,若是沒有參數,就用一個空圓括號 () 表示,若是函數體超過 1 行語句,那麼用 {} 大括號包住。

var f = () => 5;
// 等同於
var f = function () { return 5 };

var sum = (num1, num2) => num1 + num2;
// 等同於
var sum = function(num1, num2) {
  return num1 + num2;
};

當函數做爲另外一個函數的參數時,箭頭函數的寫法會讓代碼變得很便捷,如:

  • 箭頭函數的一個用處是簡化回調函數。
// 正常函數寫法
[1,2,3].map(function (x) {
  return x * x;
});

// 箭頭函數寫法
[1,2,3].map(x => x * x);
  • 嵌套的箭頭函數

箭頭函數內部,還能夠再使用箭頭函數。下面是一個 ES5 語法的多重嵌套函數。

function insert(value) {
  return {into: function (array) {
    return {after: function (afterValue) {
      array.splice(array.indexOf(afterValue) + 1, 0, value);
      return array;
    }};
  }};
}

insert(2).into([1, 3]).after(1); //[1, 2, 3]

上面這個函數,可使用箭頭函數改寫。

let insert = (value) => ({into: (array) => ({after: (afterValue) => {
  array.splice(array.indexOf(afterValue) + 1, 0, value);
  return array;
}})});

insert(2).into([1, 3]).after(1); //[1, 2, 3]

但使用箭頭函數有一些注意點:

  • 函數體內的 this 的指向,就是定義時所在的對象,而不是使用時所在的對象。
  • 不能夠看成構造函數,也就是說,不可使用 new 命令,不然會拋出一個錯誤。
  • 不可使用 arguments 對象,該對象在函數體內不存在。若是要用,能夠用 rest 參數代替。
  • 不可使用 yield 命令,所以箭頭函數不能用做 Generator 函數。

其餘還有不少擴展,包括在 ES5 中,函數有個 name 屬性並在標準規範中,但在 ES6 中加入了標準規範中,還有其餘新增的一些特性,具體參考:函數的擴展

class 類

JavaScript 語言中,生成實例對象的傳統方法是經過構造函數。下面是一個例子。

function Point(x, y) {
  this.x = x;
  this.y = y;
}

Point.prototype.toString = function () {
  return '(' + this.x + ', ' + this.y + ')';
};

var p = new Point(1, 2);

上面這種寫法跟傳統的面嚮對象語言(好比 C++ 和 Java)差別很大,很容易讓新學習這門語言的程序員感到困惑。

ES6 提供了更接近傳統語言的寫法,引入了 Class(類)這個概念,做爲對象的模板。經過class關鍵字,能夠定義類。

基本上,ES6 的class能夠看做只是一個語法糖,它的絕大部分功能,ES5 均可以作到,新的class寫法只是讓對象原型的寫法更加清晰、更像面向對象編程的語法而已。上面的代碼用 ES6 的class改寫,就是下面這樣。

//定義類
class Point {
  constructor(x, y) {
    this.x = x;
    this.y = y;
  }

  toString() {
    return '(' + this.x + ', ' + this.y + ')';
  }
}

var p = new Point();

上面代碼定義了一個「類」,能夠看到裏面有一個constructor方法,這就是構造方法,而this關鍵字則表明實例對象。也就是說,ES5 的構造函數Point,對應 ES6 的Point類的構造方法。

Point類除了構造方法,還定義了一個toString方法。注意,定義「類」的方法的時候,前面不須要加上function這個關鍵字,直接把函數定義放進去了就能夠了。另外,方法之間不須要逗號分隔,加了會報錯。

ES6 的類,徹底能夠看做構造函數的另外一種寫法。

class Point {
  // ...
}

typeof Point // "function"
Point === Point.prototype.constructor // true

上面代碼代表,類的數據類型就是函數,類自己就指向構造函數。

使用的時候,也是直接對類使用new命令,跟構造函數的用法徹底一致。

class Bar {
  doStuff() {
    console.log('stuff');
  }
}

var b = new Bar();
b.doStuff() // "stuff"

構造函數的prototype屬性,在 ES6 的「類」上面繼續存在。事實上,類的全部方法都定義在類的prototype屬性上面。

class Point {
  constructor() {
    // ...
  }

  toString() {
    // ...
  }

  toValue() {
    // ...
  }
}

// 等同於

Point.prototype = {
  constructor() {},
  toString() {},
  toValue() {},
};

在類的實例上面調用方法,其實就是調用原型上的方法。

class B {}
let b = new B();

b.constructor === B.prototype.constructor // true

更多細節內容參考:

class 的基本語法

class 的繼承

其餘

阮一峯好歹專門爲 ES6 新增的特性寫了一整本書,想用一個章節來介紹太不可能了,不少我也沒有去細看。

本篇的主旨就在於大致上列出一些新特性,知道原來 ES6 新增了這些東西,後續有時間再去細看這本書,或者當用到的時候再去查。

最後,就列舉下,其餘上面沒有講到的特性吧:

  • ArrayBuffer:大概同於操做二進制數據
  • set 和 map:新增是數據結構,相似於數組,能夠類比 Java 中的 Set 和 Map
  • Proxy:修改某些默認行爲,等同於在語言層面作出修改,因此屬於"元編程",即對編程語言進行編程。
  • Reflect:一樣是用於操做對象,修改默認行爲。Proxy 更可能是在本來行爲上增長新的行爲,而 Reflect 則是直接修改本來行爲。
  • Iterator 和 for..of 循環:爲不一樣的數據結構提供各自的遍歷訪問操做
  • Promise:異步編程的解決方案,比傳統的解決方案(回調和事件)更合理強大
  • Generator 函數:異步編程的解決方案
  • async:Generator 函數的語法糖
  • 正則的擴展、數組的擴展、數值的擴展、對象的擴展等
function A(x) {
   A.prototype.x = x;
   A.prototype.y = 1;
}

function B() {}
B.prototype = new A();

var b = new B();
b.y; //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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