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_類與對象的關係

//用java語言描述。類來體現。 其實描述事物無非就是描述該事物的屬性和行爲。 在類中的體現:  屬性:成員變量。  行爲:成員函數。 其實描述類就是在定義成員(成員變量和成員函數) 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的區別? 1,定義的位置不同。 成員變量定義在類,作用於整個類。 局部變量定義函數,作用於整個函數,或者定義在語句,作用於語句內。 2,內存出現的時間和位置不同。 成員變量:當對象創建時,出現在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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