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nux——4.shell基礎

shell腳本爲文本文件 文件通常以.sh結尾 第一行:指定用哪個程序編譯執行 # ! /bin/bash # ! /bin/sh 註釋:# 變量名:以字母或下劃線開頭,大小寫敏感 變量 本地變量 環境變量(全局變量) 大寫 export LANG 賦值 等號兩邊不能有空格 給變量賦空值,在等號後加換行符 顯示變量的值:echo$var 或 echo ${var} 清除變量:unset var 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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