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讀《精通css》02:選擇器

    1.2 爲樣式找到目標
一、類型選擇器用來選擇特定類型的原素。好比p,a,h1等等。也叫元素選擇器或簡單選擇器。
二、後代選擇器用來尋找特定元素或元素組的後代。後代選擇器由兩個選擇器之間的空格表示。如li a或#nav #navItem.
三、id選擇器和類選擇器用於選擇具備特定id和類名稱的元素。id選擇器以#開頭,類選擇器以.開頭。
四、爲了防止「多類症」,推薦對祖先元素定義一個id或class。後代元素用後代選擇器選擇。這就要求有良好的文檔結構。
五、若是但願根據文檔結構之外的其餘條件來運用樣式。可使用僞類。:link和:visited稱爲連接僞類,只能用於錨元素。:hover、:active、:focus稱爲動態僞類。理論上能夠用於全部元素。但實際上只有fireFox等少數瀏覽器支持動態僞類功能。
六、通用選擇器用一個*表示。他能夠匹配全部可用元素。一般用於覆蓋瀏覽器默認樣式,或者和後代選擇器配合使用用於選擇某個元素(組)的全部後代元素或跳過某一級後代元素。
七、其餘高級選擇器因爲IE6不支持,不推薦使用。分別有:子元素選擇器如:#nav>li、相鄰同胞選擇器如:h1+p、屬性選擇器如:a[title]
八、使用style屬性在元素上編寫的樣式比其餘任何形式的樣式都特殊,有id選擇器的規則比沒有id選擇器的規則特殊,具備類(classs)選擇器的規則比只有類型選擇器的規則特殊,若是多個選擇器的特殊性相同。則寫在最後面的最特殊。
九、能夠在通常的元素上運用通常的樣式,在特殊的元素上覆蓋他們。
十、在body上運用class或id。能夠在頁面或者站點範圍內覆蓋樣式,這種作法叫css簽名。
十一、繼承:運用樣式的元素的後代元素會繼承樣式中的某些屬性,好比字號和顏色。繼承能夠簡化css代碼。但過多的繼承會使判斷元素的樣式來源變得複雜。   cs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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