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在Ruff黎明前

霍炬去加拿大之前,我寫了二十多條要注意的事項,其實沒什麼大用,因爲以他的智商,加拿大的生活必定是覺得十分便利的。然而我還是很認真地寫了一整篇,一來是因爲我是一個裝逼不分晝夜不分象限的人,這種文章很符合我的調性。二來我習慣了分享和助人,分享和裝逼是相輔相成的,我沒有時間一一和粉絲私下交流,但卻會在微博和知乎回答細如volatile用法的問題或是用常見的WAF繞過方式來回答js的奇技淫巧。無它,唯裝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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