軟件體系結構知識點整理 3-4章

  3.1軟件體系結構模型:結構模型,框架模型,動態模型,過程模型,功能模型算法 3.2面向對象方法中的基本概念編程 (1)對象 對象指的是一個獨立的、異步的、併發的實體,它能「知道一些事情」(即存儲數據),「作一些工做」(即封裝服務),並「與其它對象協同工做」(經過交換消息),從而完成系統的全部功能。併發 (2)類 類的定義,包括一組數據屬性和在數據上的一組合法的操做。框架 (3)繼承性 廣義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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