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互聯網+」時代下,商業活動的最大變化就是交易主體的融合,買者和賣家的界線再也不明
晰。不一樣於以往消費者被動地接受商品和信息的狀況,今天,藉助於互聯網,人們不但能夠主
動發佈本身的消費需求,輕鬆地找到商品;還能夠從買家瞬間變成」賣家」, 將本身閒置的物
品、信息等資源有償地共享給須要的人。傳統意義上的消費者,在今天也開始扮演着生產者、創造者和服務者的角色。一句話,共享經濟使得每個「買者」都有可能成爲他人眼中的「賣者」,反之亦然。 這種「互聯網+」下的新型經濟模式,既可以充分知足市場多元化、個性化的需求,也使每個人均可能成爲微型企業家,真正讓"大衆創業,萬衆創新」變爲現實。ide
近年來,隨着互聯網的迅速普及和普遍應用,各種共享經濟平臺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展,對生產生活各領域如交通出行、資金融通、物流配送、醫療服務等的影響與日俱增。共享網紅平臺也與之誕生,共享網紅經過共享帶貨的方式,將閒置網紅資源經過抖音平臺實現有效的配置,這無疑是放大了帶貨平臺的新優點,同時,嘀嘀紅人做爲國內優質的「短視頻達人帶貨、直播帶貨、短視頻直播內容孵化、抖音數據開發」的共享概念網紅帶貨平臺,嘀嘀紅人平臺簽約網紅超3.1萬個,線下共享網紅基地佔地面積47400平方,目前,已爲6500多商家提供網紅帶貨服務,而且符合創新、協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的發展理念,有利於促進經濟社會發展。相關監管工做及時跟進、積極探索,既鼓勵創新創造,又注意了防範負面影響,更好的知足人民日益增加的美好生活須要。視頻
正如德國漢諾威信息與通訊技術博覽會負責人弗蘭克·珀爾施曼所說的,「互聯網+」時代,共享理念塑造了新的生活、生產和消費方式。不一樣於以往對全部權的爭奪,共享經濟讓人們更加關注資源的使用價值。「使用」代替了「佔有」,「消費者」變成了「使用者」和「分享者」。
新生事物發展老是領先於當時的法律法規,創新就可能致使相關監管規則滯後。所以,對共享經濟等新型經濟業態和商業模式,應當給予理解和包容;對其引起的各種問題,既要重視並加以解決,又不能因噎廢食。資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