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普通的非 const成員函數中,this的類型是一個指向類類型的 const指針。能夠改變this所指向的值,但不能改變 this所保存的地址。
在 const成員函數中,this的類型是一個指向 const類類型對象的 const指針。既不能改變 this所指向的對象,也不能改變 this所保存的地址。
關鍵字:Const,Const函數,Const變量,函數後面的Const
看到const關鍵字,C++程序員首先想到的多是const常量。這可不是良好的條件反射。若是隻知道用const定義常量,那麼至關於把火藥僅用於製做鞭炮。const更大的魅力是它能夠修飾函數的參數、返回值,甚至函數的定義體。
const 是constant的縮寫,「恆定不變」的意思。被const修飾的東西都受到強制保護,能夠預防意外的變更,能提升程序的健壯性。因此不少C++程序設計書籍建議:「Useconst whenever you need」。
1.用const修飾函數的參數
若是參數做輸出用,不論它是什麼數據類型,也不論它採用「指針傳遞」仍是「引用傳遞」,都不能加const修飾,不然該參數將失去輸出功能。const只能修飾輸入參數:
若是輸入參數採用「指針傳遞」,那麼加const修飾能夠防止意外地改動該指針,起到保護做用。
例如StringCopy函數:
void StringCopy(char*strDestination, const char *strSource);
其中strSource是輸入參數,strDestination是輸出參數。給strSource加上const修飾後,若是函數體內的語句試圖改動strSource的內容,編譯器將指出錯誤。
若是輸入參數採用「值傳遞」,因爲函數將自動產生臨時變量用於複製該參數,該輸入參數原本就無需保護,因此不要加const修飾。
例如不要將函數voidFunc1(int x) 寫成voidFunc1(const int x)。同理不要將函數voidFunc2(A a) 寫成voidFunc2(const A a)。其中A爲用戶自定義的數據類型。
對於非內部數據類型的參數而言,象voidFunc(A a) 這樣聲明的函數註定效率比較底。由於函數體內將產生A類型的臨時對象用於複製參數a,而臨時對象的構造、複製、析構過程都將消耗時間。
爲了提升效率,能夠將函數聲明改成voidFunc(A &a),由於「引用傳遞」僅借用一下參數的別名而已,不須要產生臨時對象。可是函數voidFunc(A &a) 存在一個缺點:
「引用傳遞」有可能改變參數a,這是咱們不指望的。解決這個問題很容易,加const修飾便可,所以函數最終成爲voidFunc(const A &a)。
以此類推,是否應將voidFunc(int x) 改寫爲voidFunc(const int&x),以便提升效率?徹底沒有必要,由於內部數據類型的參數不存在構造、析構的過程,而複製也很是快,「值傳遞」和「引用傳遞」的效率幾乎至關。
問題是如此的纏綿,我只好將「const&」修飾輸入參數的用法總結一下。
對於非內部數據類型的輸入參數,應該將「值傳遞」的方式改成「const引用傳遞」,目的是提升效率。例如將voidFunc(A a) 改成voidFunc(const A &a)。
對於內部數據類型的輸入參數,不要將「值傳遞」的方式改成「const引用傳遞」。不然既達不到提升效率的目的,又下降了函數的可理解性。例如voidFunc(int x) 不該該改成voidFunc(const int &x)。
2用const修飾函數的返回值
若是給以「指針傳遞」方式的函數返回值加const修飾,那麼函數返回值(即指針)的內容不能被修改,該返回值只能被賦給加const修飾的同類型指針。例如函數 constchar * GetString(void);
以下語句將出現編譯錯誤:
char*str = GetString();
正確的用法是
constchar *str =GetString();
若是函數返回值採用「值傳遞方式」,因爲函數會把返回值複製到外部臨時的存儲單元中,加const修飾沒有任何價值。
例如不要把函數intGetInt(void) 寫成constint GetInt(void)。
同理不要把函數AGetA(void) 寫成constA GetA(void),其中A爲用戶自定義的數據類型。
若是返回值不是內部數據類型,將函數AGetA(void) 改寫爲constA &GetA(void)的確能提升效率。但此時千萬千萬要當心,必定要搞清楚函數到底是想返回一個對象的「拷貝」仍是僅返回「別名」就能夠了,不然程序會出錯。
函數返回值採用「引用傳遞」的場合並很少,這種方式通常只出如今類的賦值函數中,目的是爲了實現鏈式表達。
例如:
classA
{
A & operate = (const A &other); // 賦值函數
};
Aa, b, c; // a, b, c 爲A的對象
a= b = c; // 正常的鏈式賦值
(a= b) = c; // 不正常的鏈式賦值,但合法
若是將賦值函數的返回值加const修飾,那麼該返回值的內容不容許被改動。上例中,語句a= b = c 仍然正確,可是語句(a= b) = c 則是非法的。
3const 成員函數
任何不會修改數據成員的函數都應該聲明爲const類型。若是在編寫const成員函數時,不慎修改了數據成員,或者調用了其它非const成員函數,編譯器將指出錯誤,這無疑會提升程序的健壯性。如下程序中,類stack的成員函數GetCount僅用於計數,從邏輯上講GetCount應當爲const函數。編譯器將指出GetCount函數中的錯誤。
classStack
{
public:
void Push(int elem);
int Pop(void);
intGetCount(void) const; // const 成員函數
private:
intm_num;
int m_data[100];
};
int Stack::GetCount(void)const
{
++ m_num; // 編譯錯誤,企圖修改數據成員m_num
Pop();// 編譯錯誤,企圖調用非const函數
returnm_num;
}
const 成員函數的聲明看起來怪怪的:const關鍵字只能放在函數聲明的尾部,大概是由於其它地方都已經被佔用了。
關於Const函數的幾點規則:
a.const對象只能訪問const成員函數,而非const對象能夠訪問任意的成員函數,包括const成員函數.
b.const對象的成員是不可修改的,然而const對象經過指針維護的對象倒是能夠修改的.
c.const成員函數不能夠修改對象的數據,無論對象是否具備const性質.它在編譯時,以是否修改爲員數據爲依據,進行檢查.
e.然而加上mutable修飾符的數據成員,對於任何狀況下經過任何手段均可修改,天然此時的const成員函數是能夠修改它的
補充:
標題:const放在後面有什麼意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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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函數
AcGePoint3dstartPoint() const;
const放在後面跟前面有區別麼
==>
準確的說const是修飾this指向的對象的
譬如,咱們定義了
classA{
public:
f(int);
};
這裏f函數其實有兩個參數,第一個是A*const this, 另外一個纔是int類型的參數
若是咱們不想f函數改變參數的值,能夠把函數原型改成f(constint),但若是咱們不容許f改變this指向的對象呢?由於this是隱含參數,const無法直接修飾它,就加在函數的後面了,表示this的類型是constA *constthis。
const修飾*this是本質,至於說「表示該成員函數不會修改類的數據。不然會編譯報錯」之類的說法只是一個現象,根源就是由於*this是const類型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