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閱讀《JavaScript高級程序設計》(一)

題外話

最近在看《JavaScript高級程序設計》這本書,面對着700多頁的厚書籍,內心有點壓力,因此我決定梳理一下。。探究一下到底怎麼讀這本書。本書的內容好像只有到ES5。。。因此只能之後慢慢加了。。。javascript

這一系列圍繞

這一系列文章主要圍繞:html

  1. 如何閱讀《JavaScript...》
  2. 全書的脈絡是什麼?
  3. 預備知識:像我這種小白,有時真的看的是一臉糊塗。
  4. 還沒想好,,,

全書的劃分

在看書以前,先大致看一下目錄,將全書劃分一下,對每個有大致的瞭解。可分爲:java

  1. (1-2章) :能夠通俗的認爲講故事和環境搭建。
  2. (3-7章) :javaScript基本語法和思想。
  3. (8-9章) :BOM(瀏覽器對象模型)
  4. (10-14章):使用DOM與html進行交互
  5. (15-16章):複雜的效果實現。
  6. (17章) :錯誤處理
  7. (18-19章):javaScript與XML基礎
  8. (20-21章):服務器相關(JSON,Ajax,comet等等)
  9. (22章):高級技巧
  10. (23章):離線技術
  11. (24章):實踐環節
  12. (25章):新興API

本篇文章主要討論前兩項內容,即1-7章

(1)JavaScript簡史

把握重點

由於語法是個死的東西,因此在我看來,前面5章的內容是基礎中的基礎,然後面的6-7章的內容則是傳達的一種思想-面向對象。因此在學習的時候,先把握重點。web

好了如今進入正題,如今能夠打開書的第一章了,而後看完下面的預備知識,再看書。數組

預備知識:

Netscape Navigator是一個瀏覽器,瀏覽器!!!如下簡稱NN瀏覽器。瀏覽器

總結梳理

1. JavaScript的「撿屎」

  1. Netscape咱們叫他網基公司,它有一個瀏覽器NN瀏覽器
  2. NN快要發佈到2代的時候,網基以爲本身牛逼了,因此想要解決表單驗證的煩惱。
  3. 網基就加班加點開始開發這個腳本語言
  4. 在命名的時候,爲了火,咱們叫他蹭熱度,更名成了JavaScript
  5. 這個熱度蹭的可太好了,很成功,很火,微軟老大哥一看,這不行啊,老子的IE瀏覽器不能輸!IE就抄了一手,爲了版權的問題,那就更名字吧,就叫Jscript
  6. 兩家發展愈來愈壯大,web愈來愈重要,兩家的Javascript版本也會愈來愈分歧,so某某協會開始了標準化,這個標準就叫作ECMAScript。

ECMAScript

  1. 由你所見,他做爲標準,並不規定運行環境,只是規定了語法,類型,語句,關鍵字,保留字,操做符,對象。
  2. 目前已經到第八個版本,ES8(簡寫),可是本書寫到了ECS5,,,,長路漫漫。。。。

關於版本的更新問題,有人作了一張圖,拿來了,不知道有沒有問題。
圖片來源見水印服務器

(2-5)JavaScript的語法

關注的重點

這裏面有一個重要的知識就是MIME類型,在後面會遇到,若是忘了的話,會看的很糊塗。
MIME類型:編寫代碼使用的腳本語言的內容類型 能夠是text/html 也能夠是text/javascript數據結構

總結梳理

至關於別的語言的環境搭建

如何在瀏覽器中使用JavaScript呢?須要用到HTML。因此就引出了幾個問題app

  1. 怎麼嵌套到HTML中?在HTML的位置有何不一樣?不一樣的位置對與執行狀況有何不一樣?不一樣的文檔怎麼引入?屬性有哪些?哪些是可選屬性,哪些是必須屬性?
  2. 如何執行?執行順序?
  3. <noscript>元素的做用?

按照這個內容本身想一下,在書中均可以找到答案。ide

JavaScript的語法不一樣之處

和c java語言有不少類似之處,因此在這裏就重點說一下不一樣之處。

1. 鬆散類型

var message; var message = 16; message = "hello";也就是一個變量可以存全部的類型。甚至咱們均可以不用加var 像這樣定義就會直接建立全局變量message = 16(由於有了window對象,因此實際是window.message = 16')。

2. 沒有塊級做用域

不像其餘語言{}內容裏面的都是塊級做用域,而在JavaScript中是沒有這一說的。它的做用域法則是不同的。

在JavaScript中,把這個東西叫作,執行環境。注意,執行環境只分爲兩種全局執行環境(除函數以外的環境)和局部執行環境(只有函數內部的區域是局部的。)每一個執行環境都有一個與之相關聯的變量對象(全部的變量與函數保存在裏面)
對於全局執行環境來講,對象就是window對象,而對於局部(函數)環境來講,稱爲活動對象(最開始至包含arguments對象)

環境結束就會銷燬,其裏面的變量,函數。全局環境的關閉是頁面關閉或者瀏覽器關閉,而局部環境的關閉是指函數結束。

由於這個道理就能夠在函數內部創建相同的變量。(兩個對象不一樣)

其查詢標識符是從下道上的一個過程,例以下面的代碼:

var color = "blue";

function getColor() {
    var color = "red";
    return color;
}

alert(getColor()); //"red"

搜索的過程就是先搜索getColor()的變量對象,是否包含color,是就結束,否就找下一個變量對象(此例子中是全局對象即window對象),都找不到的話就返回undefined

3.[]表示法

和其餘語言不一樣,在javaScript中[]不止用在數組中,它還能夠用在對象上面。如咱們如今創建一個名爲dog的對象,若是咱們想要訪問name屬性,那麼能夠這麼寫:dog["name"],【注意】屬性是以字符串的形式的。

JavaScript語法脈絡

看完了不一樣之處,最難理解的東西就已經掌握了,其餘的就是一些細小的東西了,只須要按照必定的邏輯背一下熟悉熟悉,多練多實踐,我就以爲夠了,這也是筆者的見解。

學習的脈絡就是根據不一樣的類型開始逐一熟悉。

1.數據類型

注意數據類型指的是數據的類型。
分爲五種基本類型,和一種複雜類型。
五種基本類型:Undefined,Null,Boolean,Number,String
一種複雜類型:Object.

提到這個就很天然的想到,既然是鬆散類型的,該怎麼檢測給定變量的數據類型呢?
答案是typeof操做符,注意是操做符

他返回的是:"undefined" "string""number" "boolean" "object" "function"

用法:typeof 變量typeof(變量)

2.Undefined類型

Undefined類型我把它理解爲未被定義過的類型,是一個undefined值,
這有兩種狀況:

  1. 定義了一個變量,但沒有初始化。
  2. 未定義一個變量。

體會一下兩個的區別:

alert(message);//會顯示錯誤信息
alert(typeof message);//"undefined"值
3.Null

Null類型只有一個null值的類型。null值是一個空對象指針,因此typeof null返回的是"object"

而undefined就是由null值派生出來的。

因此undefined == null返回的是true

4.Number類型

轉換問題:

這是一個很清晰的脈絡,對於不一樣類型的值怎麼轉換是一個很大的問題。
因此方法有Number()、parseInt()、parseFloat().
不一樣方法的規則是什麼?

整數類型:

十進制的表示,八進制的表示,以及16進制的表示。

浮點數類型:
自動轉換整數的特色,e表示法。

數值範圍:
最大和最小的範圍是?超出範圍的數字如何表示?

NaN:
NaN是一個特殊的值。有兩個特色

  1. 涉及任何NaN的操做都返回NaN
  2. 與任何值都不想等,包括自己NaN
5.String類型:

Unicode字符組成的字符串。

轉換問題

一樣是轉換問題,這一個脈絡仍是很清晰。
String(),toString()方法。它們分別轉換的規則是什麼?對於數值型的轉換有沒有什麼不同的地方?對於null和undifined呢?

6.引用類型

爲何會多出一個引用類型呢?所謂引用類型實際是一個數據結構,是描述一類對象的屬性和方法。和「類」類似。它與對象是什麼關係呢?對象是某一個引用類型的實例。

在上面說的一種複雜數據類型Object就是指的是引用類型,是一種大的概念。

如何學習這裏面的內容呢?因爲對象就是一系列的屬性和方法,因此重點是經常使用的屬性和方法,而這一點也沒有什麼難度,無非就是熟練的過程。仍是多練。

引用類型的建立

new標識符。如 var message = new Object(); var item = new Array();

如下列出幾種重要的引用類型,對於方法和屬性的細節,暫時拋棄。
1) Object類型
對於Object的建立除了new 還有 字面量,即:

var message = {
    name : helo,
    color : red,
    
    ...
    
}

【注意】在使用字面量的時候,是不調用構造方法的。

2)Array類型
一樣的建立一個Array的對象也有不一樣的方法:
例如:
var colors = new Array(2);//數組的長度爲2.
var colors = ["red","blue","green"];//用[]來建立一個特定的數組

固然JavaScript中的數組更加神童廣大,最大的區別就是:數組長度可變。

相關的方法,請具體查閱書籍。

3)Date類型
4)RegExp類型
5)Function類型
這裏要提一下了,在Javascript中,每一個函數都是Function類型的實例,也能夠說是對象。
因此能夠這麼寫代碼:var sum = new Function("num1","num2","return num1 + num2");
可是不建議。

另外兩種定義一個函數的方法是:function sum (num1,num2) {...}//函數聲明 var sum = function(num1,num2){...}//函數初始化

這兩種定義的方式是有區別的,
【函數聲明】:在代碼執行以前,解析器讀取並將函數聲明添加到執行環境中去。因此如下代碼是沒有問題的。

alert(sum(10,10));
function sum(num1,num2){
    return num1 + num2;
}

【函數自定義】:則是在執行到函數以前,是不會保存的。因此如下代碼會出現「unexpected identifier」錯誤

alert(sum(10,10));
var sum = function(num1,mum2) {
    return num1 + num2;
};

另外一個方面既然函數是對象的話,函數名是指針變量,那麼就能夠把這個函數變量,看成參數,傳遞給另外一個函數。

同時它還應該有屬性和方法。具體有哪些屬性本身回憶或查閱。

在這裏重點提一下 prototype屬性,對於引用類型而言,prototype是保存他們全部實例方法的真正所在。(後面會更加詳細的講解。)

6)基本包裝類型

爲了便於操做基本類型,又建立出了特殊的引用類型,Boolean、Number、String。

實際上讀取一個基本類型,他就會自動的建立各自的實例,執行相關操做,而後就會銷燬
如:

var s1 = "some text";
var s2 = s1.substring(2);

下面的代碼就體現了銷燬過程

var s1 = "some text";//在內部的過程
s1.color = "red";
alert(s1.color);

在第一行代碼中,建立了一個實例,建立了字符串,隨之銷燬,第二行又從新建立了一個實例,附上red後,銷燬,在第三行中在執行中,又建立了一個實例,此時實例的屬性是undefined。

同時Object構造函數也具備這個功能。
如:

var obj = new Object("some text");//自動返回基本包裝類型的實例
alert(obj instanceof String);//true

三種各自的包裝類型詳細方法本身回憶。

7)單體內置對象

這些書有一大特色,就是裏面的名詞真的讓你心驚膽戰,明明很簡單的事情,非要弄個你不熟悉的名字嚇唬你。

單體內置對象,就是不依賴宿主環境的對象,在程序執行以前就已經存在。有兩個 Global和Math

Global對象
書中寫的頗有意思,叫作「終極兜底兒對象」,全部不屬於其餘對象的屬性和方法,最終都是他的屬性和方法

你必定想知道以前不是有window對象嗎?他們兩個是一個什麼關係,如今先保留這個問題。

Global是一個虛擬的東西,他不能new出來,可是倒是真實存在的。全部在全局做用域中定義的屬性和函數,最終都是它的屬性和方法。其裏面還有一些內置的函數,諸如咱們以前瞭解過的isNaN(),isFinite(),parseInt(),parseFloat()等等,都是Global的方法。

如今咱們就來講一下window是一個什麼東西,以前說過在全局做用域中定義的屬性和方法,其實均可以用window.XX來訪問獲得,由於不能直接訪問Global對象,因此window對象實現了Global對象的一部分,全局做用域中屬性和函數,就都成爲了window對象的屬性和方法。

接下來Global對象的屬性和方法請自行回憶腦補。

Math對象
對於Math對象沒有什麼難理解的,一樣沿着他的屬性和方法回憶就好。。

JavaScript的面向對象

首先這一思想是最重要的,也是之後的基礎,因此脈絡清楚對於有好處。

到目前爲止,咱們怎麼兩種方法建立對象:

1.利用函數建立對象,而且返回。

function createPerson(name,age,job) {
    var o = new Object();
    o.name = name;
    o.age = age;
    o.job = job;
    o.sayName = function() {
        alert(this.name);
        
    };
    return o;
}
var person1 = createPerson("Nicholas",29,"Software Engineer");
var person2 = createPerson("Greg",27,"Doctor");

2.使用new操做符

function Person(name,age,job) {
    this.name = name;
    this.age = age;
    this.job = job;
    this.sayName =  function() {
        alert(this.name);
    };
    
}

var person1 = new Person("Nicholas",29,"Software Engineer");
var person2 = new Person("Greg",27,"Doctor");

用構造方法來建立的實例中,這兩個對象都有一個constructor(構造函數)屬性,該屬性指向Person。

可是目前的這個構造方法建立對象是有問題的,回想一下每一個函數其實都是Function的一個實例,在以上建立person1和person2的時候,雖然兩個函數是同樣的,可是須要在裏面建立兩個不一樣的Function實例,因此能夠改進一下:

function Person(name,age,job) {
    this.name = name;
    this.age = age;
    this.job = job;
    this.sayName =  sayName;
    
}
function sayName() {
        alert(this.name);
}

var person1 = new Person("Nicholas",29,"Software Engineer");
var person2 = new Person("Greg",27,"Doctor");

這樣一來雖然能夠解決問題,可是若是有不少函數的話,就須要在外面定義好多函數,就體現不了封裝的思想了。爲了解決這一問題,就出現了原型。(prototype)

關於原型

每一個對象都有一個私有屬性(稱之爲 [[Prototype]]),它持有一個鏈接到另外一個稱爲其 prototype 對象(原型對象)的連接。該 prototype 對象又具備一個本身的原型,層層向上直到一個對象的原型爲 null。根據定義,null 沒有原型,並做爲這個原型鏈中的最後一個環節
再看一下書中的那個示意圖,會很明白。

關於幾個方法:isPrototypeOf()是否爲某個對象的原型Person.prototype.isPrototypeOf(person1)//true
Object.getPrototypeOf() 獲得某個對象的原型。alert(Object.getPrototypeOf(person1).name;//"Nicholas"
hasOwnProperty()方法能夠檢測一個屬性是否存在實例中。
alert(person1.hasOwnProperty("name"));//true

原型建立

function Person() {}
Person.prototype = {
    constructor:Person;
    name:"nigulasi",
    age:29,
    job:"Software Engineer",
    sayName:function() {
        alert(this.name);
    }
};

組合建立

以上兩種方式都有各自的缺點,取他們的長處組合,是一個很好的方法。

function Person(name,age,job) {
    this.name=name;
    this.age=age;
    this.job=job;
    this.friends=["Shelby","Court"];
    
}

Person.prototype = {
    constructor:Person;
    sayName:function(){
        alert(this.name);
    }
};

實例屬性都是在構造函數中定義的,而全部實例共享的屬性constructor和方法sayName()則是在原型中定義的。

3.關於繼承

原型鏈繼承

//組合方法建立父級對象
function Animal(name,age) {
    this.name=name;
    this.age = age;
}
Dog.prototype.getName() {
    alert(this.name);
}
//組合方法建立對象,利用原型繼承
function Dog(name,age) {
    this.name = name;
    this.age = age;
}

//實現繼承
Dog.prototype = new Animal();

構造函數實現繼承

function Super() {
    this.colors = ["red","blue","green"];
}
function Sub() {
    //繼承自Super
    Super.call(this);//使用apply()和call()方法能夠在新建立的對象上執行構造函數。
    
}

組合繼承
一樣集兩種之所長。

function Super(name) {
    this.name = name;
    this.colors = ["red","blue","green"];
    
}

Super.prototype.sayName = function(){
    alert(this.name);
};

function Sub(name,age) {
    //繼承屬性
    Super.call(this.name);
    this.age = age;
}

//繼承方法
Sub.prototype = new Super();
sub.prototype.contructor =sub
Sub.prototype.sayAge = function() {
    alert(this.age);
}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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